by 欣宜
很多人認識神是有恩典又有慈愛的,但卻鮮少知道神也是公義的神,因為祂斷不以無罪的為有罪。有時覺得壞人好像得逞,都不會有報應,其實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,神還是不斷地給人機會悔改,最終還是會施行審判。最近發生在我們身上一件事,就可以看出神也有公義那一面…
在這棟大廈公寓住了將近三年的時間,讓我們有點困擾的是,管理這棟大廈公寓的經理,常常喜歡跟我們要錢,不管是小費,或是給工人的費用中抽成,還是用其他的理由,只要一逮到機會,一定會多要一點錢!
上個月我們搬家,他和Kent要了500盧布的搬家費。Kent覺得很奇怪,便去問管理委員會的副主任,才發現在同一層樓搬家是不需要給錢的!後來Kent又想到去年經理跟我們要了水費的錢,他打電話給舊房東證實,房客只需付電費,其他的都不需要付!
Kent便找這裡的管理委員會的主任,告訴他這件事,經理馬上被罵個狗血淋頭,之後馬上找Kent商量可以分期付款還錢(表示他承認這件事!)。
過了幾天,鄰居告訴Kent,經理已經被炒魷魚了!同時間,管理委員會的主任也要Kent寫一封信給他們,交代發生什麼事。後來才發現,原來經理來收的每一筆錢,都是需要給收據的!
Kent腦筋動得快,隔天去電力公司查帳,發現我們付了全額,可是經理只付了一些錢。這樣,沒有繳清的錢,下個月會再落在我們的帳單裡,並且加一點點的利息,他就可以從中取利,難怪他每次都把帳單都弄得髒髒的,讓人看不清楚。但是一山高過一山,Kent也不是省油的燈,每一次的帳單,雖然被經理又收回去,但他都照相存證。不僅這樣,連樓上姊妹的電費也被敲詐,難怪有時她們說又沒有用那麼多電,電費為什麼會那麼貴?不知道還有多少受害人?
這樣還沒關係,#208的房客四月中才搬進去,我們則是三月底搬到#210,經理要Kent四月份付兩邊的管理費。Kent再去問現在#208的房客,經理也和她收了四月份的管理費,表示他可以淨賺1200盧布(我們的管理費是1200盧布)。
真不知道以前被他吞掉多少錢?而且如果給的小費太少,他就給你臉色看!不過這種事總不能一直蓋在石頭下面,有一天把石頭翻開,會才發現下面有很多蟲爬來爬去和臭的東西,〝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,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〞(路12:2)
經理被開除,以後就不會有人不斷地想要從我們身上挖錢。也顯明一件事:神真的是公義的!
〝耶和華施行公義,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。〞(詩103: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