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謝大家對我們的愛、支持和關懷,我們確實對一些事情和人有些厭倦和失望;但是路還是要走下去的,Eennis的留言讓我有一些省思:「如果是對的事,千萬不要放棄!短暫的失志、沮喪,總會過去的。共勉之!」
我在想:何謂對的事?早上我講聖經故事給小孩聽,我從中得到答案了!
今天我們讀的是但以理的故事。但以理因為很有智慧被立為總長其中一人,卻因為美好的靈性,超乎其餘的總長和總督,王又想利他治理通國。(但6:3)
其他的總長和總督因為眼紅,想找但以理的把柄,想把他趕幹掉,但怎樣找就是找不到。後來,終於想到一個辦法,讓是卑鄙下流的方法,是一條禁令,是任何人都不能改的法律。內容就是30天之內,除了王以外,如果向任何人下拜,就要丟在獅子坑中。
但以理雖知道禁令的頒佈,仍然一日三次跪在神面前。那些人中於抓到但以理的把柄了,結果就是被扔在獅子坑中。結局大家都知道,神行了一個神蹟,讓他毫髮無傷。但以理知道他應該要做什麼,剩下的就讓神來負責!
對的事情就是做合神心意的事,雖有許多困難、攔阻,甚至有性命的危險,但以理還是選擇去做。其實我覺得這整個事情的過程比結局更精彩,若沒有但以理的堅定選擇要敬拜倚靠神,就不會有之後的神蹟。不僅讓他經歷神是保護我們的神,且向其他人見證這位神是行神蹟,且值得信靠的神!
反思我們因為一些不好的感受就想退出戰場,或換戰場打仗。殊不知神早已選定我們在特定的戰場為祂爭戰,那應該是榮譽的象徵,且每次經過低谷再選擇往前走,是一種靈命的提昇,也是一種更多的倚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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