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走路是一定要的,因為在香港養一部車是很貴的!而且地鐵、火車、公車、計程車都很方便。可是對於我們這兩個從美國來的,實在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。 最近我們需要買一些東西,雖然我們家附近很方便,可是還是要〝走路〞! Kent是非常討厭走路的人。以前在美國陪我逛街時,有時會抱怨走太多路;哪知道,到香港幾天而已,就把幾年要走的路都走完了! 走路不只是走路,還需推一台推車,和抱一個小孩。思靈現在長大了,重量不是以前那樣,難怪我手都快練出肌肉來了!且走路時,被太陽曝曬,從頭到腳通通都是汗。雖然汗腺很通很好,每天都要換一套衣服使我們洗衣服的速度加快。 走路走那麼多,我一定不會胖,而且還可以減肥,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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