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香港受訓其實是有點挑戰的!我們想若回台灣受訓,一點挑戰也沒有!那是我們熟悉的環境和語言,需要適應的地方很少很少。可是如果從美國直接到長宣的工場,那種差異是很多又很大的!所以香港這一站是我們踏入長宣的跳板。
光語言就要適應半天,文化也有些差異。有一天我到旺角買菜,我買了一樣菜,老闆娘跟我說4元,我給她100元,她卻找我93元,我以為我聽錯了,所以走了。可是她卻又罵人的口氣對我,把我的零錢拿回去,找我96元。然後很生氣地對著旁邊買菜的太太抱怨,講得是什麼我聽不懂,可是我知道她很生氣。蠻好的體驗!!
來香港最最要適應的是各付各的(就是所謂的Go Dutch!)。連到小組長家裡,她煮給我們吃,組員都要分擔菜錢。台灣的文化中比較多你請我,我請你。這是我需要適應的第一點。
第二個是香港跟台灣一樣,人得要讓車。而且看車來的方向不一樣(因為他們開右手邊),我應該要習慣的,在紐西蘭住了六年了,可能離開了十幾年,需要再適應一下!
第三個是美國人大部分的男士都會幫女士開門,看到我在推嬰兒車時,都會幫忙一下。可是香港人都走自己的,開門都不幫忙的。可能是步調太快,大家都趕時間。
不過,香港人也蠻有人情味的。有一個颱風天,我抱著思靈撐著一把傘,依靈自己撐傘。到了一個轉彎處,一陣強風吹過,加上大雨斜斜地打下來。依靈的雨傘被吹得開花,身上被無情的大雨淋溼,開始吱吱叫。我身上已經抱著一個,又撐著傘,哪有辦法再照顧依靈。轉彎處剛好有一間餐廳,老闆娘和她的媽媽把我們母女三人拉進去躲雨。我忙著安撫依靈,又一邊跟她們說謝謝!待我們走到幼稚園,依靈和我幾乎溼透了;她進去教室時,還用很可憐的眼光看我,讓我好心疼。一位好心的阿姨便送了依靈一件雨衣,下次再碰到風大雨大時,依靈不會淋得像落湯雞!!
來到香港這個環境,我比較不會抱怨。香港人的包容性很強又很大,可以包容各種民族,可能因為香港被英國統治過,知道何謂自由。
美國人的自由是太過了,言論自由、人權自由,什麼都自由,連在速食店被咖啡燙到,都可以告速食店;警車可以追一台車,從南追到北,只能跟在他後面,找機會才行動,可是傷害到多少人;美國的自由讓好幾州通過同性戀結婚的法案,諸如此類的事司空見慣。
台灣的自由又是另一種。最近台灣的亂象是有目共睹的。因為以前被約束太久,一但開放,就像潑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來。雖然物質豐富,人的心空虛到一種地步只能用不滿來表達,自由便被肉體所轄制,隨肉體的情緒來發洩。在台灣的環境中,心情差到很想找人吵架或打架。
香港可能比較屬於中間的,雖然她的文化也有不好的一面。但光看她能包容這麼多民族,且在英國和中國的領導下都很穩定,就知人民比較什麼是自由。
其實在耶穌基督裡才有真正的自由,因為聖靈會管轄我們的心,我們的心不會因為肉體想做什麼就去做。真正的自由是有限度的、有約束力的,在一個範圍裡面可以做想做的事,超過這個範圍的自由就不是真自由了。
林後3:17〝主就是那靈,主的靈在那裡,那裡就得以自由。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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